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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全有什么作用?

作者:jiangfurong 日期:2022-06-29 15:09:27

财产保全的目的是为了保证判决、裁定、调解书的顺利履行。在债务人只有一笔债务的时候,进行财产保全可以保证债务人的责任财产不得转移。在债务人有多笔债务的时候,进行积极的财产保全,有助于债权人在后续的执行程序中,可以多分甚至优先清偿债权。

在被执行人为个人的情况下,《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在立案和审判中兼顾案件执行问题座谈会纪要》(浙高法〔2009〕116号)第3条第4项规定首先申请财产保全并成功保全债务人财产的债权人在参与该财产变价所得价款的分配时,可适当多分,但最高不得超过20%。在被执行人为企业法人的情况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516条规定:“当事人不同意移送破产或者被执行人住所地人民法院不受理破产案件的,执行法院就执行变价所得财产,在扣除执行费用及清偿优先受偿的债权后,对于普通债权,按照财产保全和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先后顺序清偿。”本案中,律师根据综合运用保全手段,在后续执行中,使委托人小张优先于未提出财产保全的债权人小李获得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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